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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域事故與安全須知(一)

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的統計顯示,2016年到2020年間所發生的水域事故中,溺水的總人數節節攀升,並且其中有高達六成的死亡率,獲救人數不到三成,顯示民眾對於水域安全的認知可能不如想像中完備。

透過Quickseek網路大數據的洞察資料,統計近兩年來有關水域事故案件的完整聲量,發現在 2021 年至 2023 年 6 月期間,水域事故的聲量高峰均落在6 到10 月,正是適合夏日戲水或體驗水上活動的季節,而案件發生地點從近海水域、溪河水域、平靜水域都有可能。

梳理水域安全事故案件的前因後果發現,容易造成溺水的「危機點」,主要來自於參加水域活動時當中潛在的兩大因素,分別是「自然因素」及「人為因素」互相影響所致。以數據中呈現的三個聲量高峰點事件來說明:

(1)高雄旗津案中,造成溺水事故的起因是一位爸爸帶著兒女「去玩水」(活動情境),過程中兒子因「遭大浪捲走」(自然因素),爸爸「下水救人反遭溺斃」(人為因素)。

(2)虎豹潭落水案中,民眾參加自然體驗營(活動情境),造成 6 人被溪水沖走(人為因素)「疏於注意安全路線」、「天候不佳導致溪水暴漲」(自然因素)所造成。

(3)高雄蓮池潭案中,教練帶學生練習風帆船(活動情境),造成兩人落水溺斃的危機點(人為因素),「未著完善的救生衣」、「風或船的方向突然改變」(自然因素)導致換弦翻覆。

由上述可歸納出水域安全事故的發生自有其脈絡,我們從兩大影響因素著手來預防,就有機會降低溺水「危機點」的出現,進而避免憾事的發生。

#防溺從小開始教起
#禁止接近水域不是防溺的積極觀念和作法
#開放水域比靜態水域更容易發生危險

作者:黎榮章 台北市水上救生志工協會 理事長           
亞洲指標數位行銷顧問公司 董事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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